通知公告

运动会服装采购招标文件

时间:2023/10/11 09:11:44浏览:

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2023年度教职工运动会服装采购项目

采购人: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2023 年10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招标文件前附表

正文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2. 定义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 投标费用

5. 保密

6.现场勘察及答疑会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构成

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9. 招标文件的获取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三、投标文件

11. 投标语言

12. 计量单位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14. 投标报价

15.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6.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7. 投标有效期

18. 投标保证金

19. 投标文件的签署

四、投标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 投标文件的递交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 分包

24. 串通投标行为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5. 开标

26. 资格审查

27. 评标委员会

28. 评标

六、中标信息公布

29. 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

30. 投标人询问及质疑

七、合同签订 

31. 签订合同

32. 履约担保

33. 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八、其他规定

34. 招标不足三家处理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正文

1. 评标方法

2. 评标程序

3.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4. 澄清有关问题

5. 比较与评价

6.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7. 相同品牌产品

8. 报价合理性审查

9. 编写评标报告

10.评标报告复核

11.停止评标

12.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2023年度教职工运动会服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2023年度教职工运动会服装采购项目

数量和简要要求: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数量

备注

1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2023年度教职工运动会服装采购项目

一批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本项目不设采购预算,采购人仅确定入围单位。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填报投标报价单价,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数量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0 月 11  日起至2023年10  月  17 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详细地址:长沙市长沙县湘龙街道万家丽北路66号明正楼608房)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23年 10 月 18  日   上午9 时(北京时间)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详细地址:长沙市长沙县湘龙街道万家丽北路66号明正楼602房)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地址:长沙市长沙县湘龙街道万家丽北路66号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731-84396577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说明



第二章

第1.1款

采购项目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2023年度教职工运动会服装采购项目

第二章

第2.1款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地址:长沙市长沙县湘龙街道万家丽北路66号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731-84396577   

第二章

第2.2款

采购代理机构

第二章

第2.7款

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第二章

第3.1款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章

第6.2款

现场勘察

 采购人不组织

□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二、招标文件



第二章

第8.2款

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

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3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第二章

第9.1款

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

2023年 10 月 11 日9时至2023年 10 月 17 日17时

第二章

第9.2款

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

2、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第二章

第10.1款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

2023年10  月  18 日(星期三)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文件



第二章

第14.1款

投标报价的规定

 /

第二章

第14.4款

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不设采购预算,采购人仅确定入围单位。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填报报价。其中每套教职工运动会服装报价不得高于500元,否则按废标处理。

第二章

第17.1款

投标有效期

90日(日历日)

第二章

第18.1款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数额为:0 (人民币),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所投项目名称,因未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第二章

第19.1款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3份, 电子文档1份。

四、投标



第二章

第21.1款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详细地址:长沙市长沙县湘龙街道万家丽北路66号明正楼602房)

第二章

第23.1款

分包

\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第一章

第25.2款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交货期、优惠声明、投标保证金

六、中标信息公布



第二章

第29.2款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随机抽取的方式。

七、合同签订



第二章

第32.1款

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八、其他规定




样品提供

要求提供:运动外套一件、运动POLO衫一件、运动长裤一条。额外商品也需提供样品。

提交时间:2023年 10 月 18 日上午 9  时前(含)。提交地点: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详细地址:长沙市长沙县湘龙街道万家丽北路66号明正楼602房)

 

 

 

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参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5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参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服务是单位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参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7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

3.2本章第3.1款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保密

5.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现场勘察及答疑会

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6.2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6.3勘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6.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7.2本章第10.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通知,采购人均将通过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http://www.hnvist.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4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7.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8.1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资格审查和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

8.2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条款数之和)或范围时,在资格审查和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2供应商应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时,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采购人可以延长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或者不再限制提供期限,或者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10.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

11. 投标语言

12.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 计量单位

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两册组成。各册的内容如下:

第一册 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价格表

(4)货物说明一览表

(5)商务技术响应/偏离表

(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册 资格证明文件

(8)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9)投标保证金

13.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3.3招标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投标保证金;

13.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4. 投标报价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

14.2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4.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4.4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5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4.6投标人的价格折扣(价格变更声明)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

15.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5.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投标人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

16.3 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7. 投标有效期

17.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8. 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交采购项目预算百分之二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第17.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8.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8.4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8.5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本章第17.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确定为中标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5)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9. 投标文件的签署

19.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9.2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处盖投标人单位章,在签字处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的副本应为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19.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文件按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分别密封包装,注明“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封口处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代表签字。

20.2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标注:

(1)采购项目名称和采购代理编号,如果采购项目分标段或分包件招标的,还应注明所投标的标段或包件编号;

(2)注明“在开标时间(要写出具体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注明投标人名称和联系地址。

20.3未按本章第20.1款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

20.4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小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袋中。

21.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投标地点。

21.2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1.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本章第19、20、21款规定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22.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3.分包

23.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23.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4. 串通投标行为

2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5. 开标

25.1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本章第23.1项规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5.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5.3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5.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6. 资格审查

26.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6.2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内容为本章第3.3(1)项规定;

(2)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为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26.3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不符合本章第3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

(2)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

(3)投标文件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应缴未缴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6.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及采购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26.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环节。

26.6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人,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

27. 评标委员会

27.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

27.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7.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8. 评标

28.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六、中标信息公布

29. 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

29.1采购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入围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入围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9.2采购人应当确定入围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9.3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0. 投标人询问及质疑

30.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0.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0.3本章第30.2款所称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4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30.5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求及主张。

30.6 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30.7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

 

七、合同签订

31. 签订合同

31.1 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31.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中标人不得向他人分包中标项目。

32. 履约担保

32.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的《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2.2 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2.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3. 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33.1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4. 招标不足三家处理

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人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3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评标因素和标准

见附页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给予/ %的价格扣除;

给予联合体/%的价格扣除。

技术、价格得分调整

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一级评标因素权重分/%的加分;

②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一级评标因素权重分/%的加分;

③两型产品:分别给予价格、技术、商务项一级评标因素权重分的/%幅度不等的加分。

 

 

 

 

 

 

 

附页1

评标因素及标准

注:请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涉及到评分办法的内容页码以表格形式单独列出,否则因贵单位投标文件编制不当造成不利于专家评委打分,后果自负。

评审因素及权值





评审因素

分值范围




技术部分

(A1)=60




商务部分

(A2)=35




其他部分

(A3)=5




综合评分表





评审因素

计分因素

分值

计分标准


技术部分(A1)

样品评审

40

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样品材质、色泽、手感等进行综合评价:

色泽、尺寸均匀,左右、上下、前后无色差;表面部位无脏污、无线头、无瑕疵;涂层无粘连、脱层,无异味;外表整洁美观、平展,手感舒适的计40分;

色泽、尺寸基本均匀,左右、上下、前后无明显色差;表面部位无脏污、无线头、无瑕疵;涂层无明显粘连、脱层,无明显异味;明线顺直、平服,手感适中的计20分;

色泽、尺寸不均匀,左右、上下、前后有色差;表面部位有脏污、有线头、有瑕疵;涂层有粘连、脱层,异味;明线不顺直、宽窄不均匀、不平服,手感一般的计10分;

未提供样品的不计分。


检验报告

6

投标人须提供运动外套、运动POLO衫、运动裤的面料质检报告,必须为第三方检测报告。运动外套、运动POLO衫、运动裤各一份,不提供的不得分。每提供一种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得2分,最多计6分。(注: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售后服务方案

14

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体系、保障服务安排、售后服务范围、解决问题的方法及措施、响应时间、服务承诺等内容。

每项方案完整合理、思路清晰的,计14分,每有一项有缺失的扣2分,每有一项不完整或不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或不可行的不计分。



商务部分(A2)

综合实力

15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计5分,最多计15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类似业绩

20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计5分,最多计20分,未提供不计分。

(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需体现使用单位、合同签订时间,未提供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不清晰的不计分。)



其他部分(A3)

额外商品

5

在运动外套、运动POLO衫、运动裤固定三样配置以外每多配置一样商品并提供样品计1分,最多计5分,未提供样品不计分。


推荐的中标入围单位的数量

3家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一、项目名称: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2023年度教职工运动会服装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本项目不设采购预算,采购人仅确定入围单位。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填报投标报价单价,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数量结算。

三、总数量

教职工人数暂定为423人,实际人数按最终量体人数计算,全套按500元/套.人标准预算;

四、具体要求及参数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控制单价(元)

服装参数

 

1

 

 

运动外套、运动POLO衫、运动长裤

423

 

 

500元

一、运动外套

面料:A面:80%-100%聚脂纤维,B面:80%-100%锦纶 填充物: 80%-100%聚脂纤维,款式简洁大方,经典立领设计。双面穿设计,内外正反都可以单穿。下插拉链口袋设计,方便储物,适合日常休闲等。

二、运动POLO衫

80%-100%聚脂纤维

1、吸湿排汗面料,柔软舒适;   2、精致罗纹领口,久洗不变形: 3印花设计,运动活力;

 

三、运动长裤

 70%-80%锦纶 20%-30%氨纶,针织弹力面料,舒适挺括有骨感;腰头松紧腰绳设计方便调节;口袋拉链,简约百搭;

五、其他要求:

项目实施要求及说明

1.   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成交人负责货物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成交人负责货物到交货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 验收要求

2.1   项目验收时,采购人严格按合同质量要求及投标人的样品组织抽查。抽检不合格的,采购人将责令中标人更换不合格产品,连续两次抽样检查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2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3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2.4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3. 质量保证

3.1 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是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有关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

3.2 保质期一年,在保质期内,在使用过程中,因线发缝、脱落,布料大面积退色、服装质量问题等质量原因,由中标人负责更换或处理。

3.3   样品与供货要求:投标时,投标人需按招标须知中的样品要求提交样品。招标人原则上只接受流水线生产的产品做为投标时的样品,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供货时提供的产品与投标时提供的样品一致。

3.4   产品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相关职能部门抽检产品的样品和质检费及处罚等责任和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

4. 售后服务

4.1   提供24小时的服务受理。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方法等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如有质量问题,供应厂商应及时上门服务,并予以调换。

4.2   货物送到交货地点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包换;质量保质期内,如出现材料及加工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解决。

4.3   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保证给招标方的货物是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环保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性能和参数要求。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1、交货时间及地点

4.1 交货时间:10月下旬(具体时间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4.2 交货地点:学校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

产品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月内凭发放单和正式完税发票与学院财务进行结算,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注:请各投标人对上述的项目要求和说明作出响应说明,如未响应,按相应扣分项目进行扣分。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目  录

 

第一册 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价格表

(4)货物说明一览表

(5)商务技术响应/偏离表

(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册 资格证明文件

(8)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9)投标保证金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2023年度教职工运动会服装采购项目

第一册 商务技术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  购  人:


 

投标人 :   

日 期 :   

 

 

 

 

 

 

(1)投标函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采购编号:       ),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

第一册 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价格表

(4)货物说明一览表

(5)商务技术响应/偏离表

(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册 资格证明文件

(8)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9)投标保证金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2)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标段号

货物名称

投标价格

交货期


单价(元)

总价(元)























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

小写:                                                   

大写:                                                       






备注:






备注:(1)应按照第二章第14.1款的要求报价。

(2)投标人的价格折扣应当直接在投标总价中给出。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3)分项价格表

1、说明

备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

(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本表相应内容应同时修改。否则,分项报价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风险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2、价表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2









3









4









5









……

……








合计报价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4)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

项目编号:                          

序号

标段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名称

型号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备  注


















































 

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5)、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

投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

响应/偏离

说明









































备注:“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_日


(6)、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备注:提供第三章、第四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2023年度教职工运动会服装采购项目

第二册 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  购  人:


  

投标人 :   

日  期 :   

 

 

 

 

 

 

(8)、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